日照青島精華4日游
特別注明:根據新《旅游法》規定:若出現團中游客自愿、主動要求安排行程外旅游項目,滿足游
客自主、差異游覽化要求,雙方自愿簽署本補充協議(二次旅游合同):
第一、旅行社提示:上面行程(D2/D3/天中所列自費項目和購物店),均為行程以外的需要客另行付費項
目。這些項目旅行社會在自由活動期間或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期間進行,請您自愿、合理、量力選擇參加,切忌盲目消費。對于本次旅行之相關一切活動,均屬于游客本人自愿行為,旅行社無任何強迫行為或意思表現。
第二、 已繳自費游客,如因游客臨時決定放棄另行付費項目,只要沒產生額外費用的,或不可抗力、團隊人數太少而無法繼續安排時,旅行社只是退還所收費用, 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
第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游覽行程過程中,增加以下 2個當地知名購物場所的參觀,從而豐富行程內容,滿足旅游六大要素中“購物”的需求。
第四、以上陳述推薦項目僅適用本行程,游客自主自愿自由消費的一切行為,旅行社不承擔任何退換貨的任何責任,請游客慎重選擇。
一、全程含有 2-3個購物店,購物自愿消費自由,但請客人配合進店
城市
|
購物店
|
停留時間
|
日照
|
水晶宮
|
約1小時
|
日照
|
海產超市
|
約1小時
|
二.自費項目參考,具體如下:
日 日照
|
海戰館
|
60元/人
|
青島
|
海底世界
|
130元/人
|
太公島
|
100元/人
|
回音天壇
|
20元/人
|
桃花島
|
80元/人
|
|
|
出海捕魚
|
100元/人
|
|
|
我本人已詳細閱讀了同旅游公司簽訂的旅游合同、本協議書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曉此
次旅游的全部相關信息,平等自愿按協議約定履行全部協議并確認: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協議項目(或購物店或推薦自費項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參加購物或自費項目的相關權益及風險對我進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經慎重考慮后,我自愿選擇并參加上述協議項目(或購物店或推薦自費項目),此協議的簽訂過程旅行社及導游并無強迫。我承諾將按照導游提醒自愿參加上述項目,并理性消費,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無法安排的,我對旅行社予以理解,雙方互不追責。
2、本人同意導游在不減少景點數量的前提下,為優化旅游體驗,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景點游覽順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協議為旅游合同的補充協議,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游客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2015年 月
|